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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索引號 11500114009130151B/2024-00053
  • 發(fā)文字號
  • 主題分類 財政
  • 體裁分類 財政預算、決算
  • 成文日期 2024-02-28
  • 發(fā)布日期 2024-02-28
  • 文件標題 重慶市黔江區(qū)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
  • 發(fā)布機構 黔江區(qū)發(fā)展改革委
  • 有效性

重慶市黔江區(qū)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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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慶市黔江區(qū)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

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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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單位基本情況

(一)職能職責

重慶市黔江區(qū)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是重慶市黔江區(qū)發(fā)展和改革委所屬副處級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(yè)單位,系全區(qū)公共資源交易平臺,主要承擔公共資源交易監(jiān)管相關事務性工作、政府采購活動集中采購機構相關職能職責,協(xié)助開展工程建設領域招投標營商環(huán)境優(yōu)化、推廣運用中介超市服務等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綜合事務。

(二)單位構成

根據(jù)黔江委編委發(fā)〔20212號文件要求中心內設機構有辦公室、招投標監(jiān)督室、集中采購代理室(原政府采購部)。

重慶市黔江區(qū)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核定事業(yè)編制10名。設主任1名、副主任2名,中層領導職數(shù)3名。

二、部門收支總體情況

(一)收入預算:2024年年初預算數(shù)227.43萬元,其中: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27.43萬元,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,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,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0萬元,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,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,事業(yè)收入0萬元,事業(yè)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,其他收入 0萬元。收入較去年增加9.84萬元,主要是人員工資正常調資,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 萬元。

(二)支出預算:2024年年初預算數(shù) 227.43萬元,其中: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6.77萬元;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27.09萬元;衛(wèi)生健康支出12.33萬元;住房保障支出11.24萬元。整體支出較去年增加9.84 萬元,主要是人員工資正常調資。

三、部門預算情況說明

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27.43萬元,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227.43萬元,比2023年增加9.84萬元。其中:基本支出 215.73萬元,比2023年增加11.14萬元,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正常調資;項目支出11.7萬元,比2023年減少1.3萬元,主要原因是壓縮項目支出預算。

、黔江區(qū)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。

五 “三公”經費情況說明

2024三公經費預算2.66萬元。其中:因公出國(境)費用0萬元,公務接待費? 0萬元,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.66萬元,比2023年減少0.14萬元。

六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

(一)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(tǒng)計范圍之內。

(二)政府采購情況。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: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、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、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;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? 0萬元: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0 萬元、政府采購工程預算? 0萬元、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。

(三)績效目標設置情況。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,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1.7 萬元。

(四)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。截止202312月,本單位共有車輛1 輛,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 輛、執(zhí)勤執(zhí)法用車 0輛。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。

(五)無其他重要事項說明。

七、專業(yè)名詞解釋

(一)財政撥款收入: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,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。

(二)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:指繳入財政專戶、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、住宿費、高校委托培養(yǎng)費、函大、電大、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。

(三)事業(yè)收入:指事業(yè)單位開展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,不包括教育收費

(四)上級補助收入: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。

(五)附屬單位上繳收入: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(包括下級事業(yè)單位上繳的事業(yè)收入、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(yè)單位上繳的利潤等)。

(六)事業(yè)單位經營收入:指事業(yè)單位在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。

(七)其他收入:指債務收入(不含政府債券、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)、投資收益等收入。

(八)基本支出: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。

(九)項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
(十)“三公”經費: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、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國際旅費、國外城市間交通費、住宿費、伙食費、培訓費、公雜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(含車輛購置稅);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
部門預算公開聯(lián)系人: 張玲玲? 聯(lián)系方式:023-792336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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